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一项新的拟议法规,集装箱船运营商及出口商数十年来依赖纸质出口单证的做法即将成为历史。
这份长达180页的拟议规则将于周二正式发布,要求所有驶离美国的船舶货物提前以电子形式提交电子出口舱单数据。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在规则前言中表示:“在规定时限内以电子方式提交舱单数据,将为所有相关方推动更高效的贸易流程。”
“电子舱单数据的提交将显著提升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识别高风险货物、保障货物安全及防止走私的能力,因为提前电子申报使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能够通过自动目标系统对所有传输的出口舱单数据进行风险评估。”
“贸易企业也将受益于效率提升: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查验决定更快下达、能更及时处理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信息要求、执法措施风险更早化解,以及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与贸易企业间沟通更加顺畅。”
以往,船舶出口舱单最晚可在船舶驶离港口后四天内提交——这造成了重大安全漏洞,导致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在货物已航行至大洋中部前,无法有效审核货物。
新规要求在装货前通过自动化商业环境提交数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旨在源头识别高风险货物,利用ATS在货物装船前扫描安全威胁。
此外,旧制度下若在货物离港后才发现高风险集装箱,往往会导致承运人必须从境外港口将货物运回,产生高昂的物流成本。
在新制度下,通过在装货前解决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对出口舱单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后可能出具的文件或执法“扣留”,承运人可避免此类代价高昂的中途停运。
尽管从纸质转向电子需要初期信息技术投入,但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估算,在监管周期(2026–2030年)内,贸易界总计可节省约2.85亿美元成本,年均节约5700万美元。
两级申报时限
对船舶运营商和出口商而言,最关键的变化是全新的“24小时+2小时”申报时间表:
24小时初次申报:装货前至少24小时,申报方必须提交8项强制性数据,包括精确货物描述、提单号以及自动出口系统内部交易号。
2小时最终传输:装货前至少2小时,所有剩余运输及货物数据必须最终确定。
船舶承运人还必须在离港前至少两小时,提交官方清舱声明——可通过电子方式或新版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1300表格提交。
违规处罚高昂
为确保合规,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设定每次违规违约金5000美元,单次航次罚款上限为10万美元。
不过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同时指出:“尽管存在采取执法行动的可能,但合规才是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目标。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愿与出境船舶承运人及其他贸易企业合作,确保企业及时提供准确数据,以便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妥善审核、开展风险评估、识别高风险货物,并针对海运出口执行美国出口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