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亿“萝卜章”诈骗案再掀波澜,湘财证券3.43亿诉讼将重审

zhongshanradio 2026-02-25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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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财社

  刻俩萝卜章骗了300亿的“承兴系”诈骗案,直到如今,还有后续。

  2月23日,湘财股份发布公告,称子公司湘财证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两起案件重审一审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公告显示,云南高院裁定认为,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案件显示,两起案件共涉及金额3.429亿及相应利息。湘财证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300亿“萝卜章”诈骗案再掀波澜,湘财证券3.43亿诉讼将重审

  追溯云南信托与湘财证券这起纠纷,根源是2019年那起震惊资本界的300亿“承兴系”诈骗案。从案发到如今,六年过去了,余震还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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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亿诈骗案的持续余震

  提起承兴系,很人可能没什么印象,但如果提到那个“刻了俩萝卜章骗了300亿还让京东背锅”的“罗静案”,相信很多人就会恍然大悟。

  有着“商界花木兰”的罗静就是承兴系的实控人。 罗静通过其实控的中诚公司等“承兴系”企业,利用其与京东、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开展采购业务的供应链贸易背景,私刻“萝卜章”,伪造合同,派人冒充京东和苏宁员工、拦截被害单位寄给京东和苏宁的确认函快递等多种手段,虚构应收账款债权,以 *** 、回购等方式向湘财证券、云南信托等公司融资。最终导致无法如期兑付,而湘财证券为产品代销机构。

  据媒体报道,截至2019年案发,“承兴系”共骗取湘财证券、云南信托、摩山保理、上海歌斐、安徽众信共计超300亿元,实际造成上述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共计88亿余元。

  湘财证券旗下的资管产品和云南信托发行的云涌系列信托产品都踩雷此案,其中湘财证券损失9亿余元,云南信托损失15亿余元。

  也就是说,湘财证券和云南信托都是“承兴系”300亿诈骗案的受害人,但在罪魁祸首罗静被判无期,其妹妹罗岚获刑十七年六个月后,这两个“受害者”,却“掐”起来了。

  2023年9月,云南信托突然将湘财证券告上法庭。据当时湘财股份公告披露,云南信托为原告的相关案件共10起,涉案金额16.78亿。认为中诚公司等“承兴系”企业、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湘财证券、罗静等共同造成了云南信托的损失,要求上述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因罗静等人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损失包括提前回购价款及违约金。

  2024年5月,其中一起由云南信托撤诉告终,另外9起至今未见进展。

  随后6月,云南信托针对两宗案件(标的分别为1.49亿及1.94亿),对湘财证券提起诉讼,将诉讼地方从此前的江苏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变更为了云南昆明中级人民法院,被告方从一长串变成了中诚公司和湘财证券两家,案由也变成了民事信托纠纷,诉请判令被告中诚公司返还 *** 价款共3.43亿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被告湘财证券承担补充责任。

  同年12月,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中诚公司向原告云南信托支付回购价款1.49亿元、1.94亿元以及相关利息,被告湘财证券对被告中诚公司负担的上述债务承担56%的补充责任。

  对此,湘财证券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25年7月,云南省高院认为,一审法院审理本案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裁定撤销两案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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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色和责任争议

  转机?还是更大的风险

  在此案件中,云南信托与湘财证券的关系错综复杂。湘财证券不仅是云涌系列信托产品的代销机构,同时也与中诚公司签订了投顾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12月,上交所对湘财股份下发《监管工作函》,称有媒体报道称湘财证券在代销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时,“在明知相关融资方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为相关融资方借新还旧、资金空转提供帮助,在相关合同诈骗案件中存在过错”,并提供了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

  对此,湘财股份回应表示,通过多种方式自查和核实,未发现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协助。警方对罗静案调查中,也并未对湘财证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过刑事措施,也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合谋欺诈以及协助违法行为。但同时也承认“虽与中诚公司签署财顾协议,但仅是框架性约定,并未实质性提供过财务顾问服务”。

300亿“萝卜章”诈骗案再掀波澜,湘财证券3.43亿诉讼将重审

  但这也引发更多质疑。未提供实质 *** ,那么这个财务顾问费究竟给的是什么费用?是否也如与云南信托商定那般,是部分代销费,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

  这次案件发回重审,对湘财证券来说,是转机,也可能是更大的风险。

  据最新公告,两起案件发回重审后,云南信托将诉讼案由从“民事信托纠纷”变更为“侵权责任纠纷”,要求判令被告一中诚公司赔偿原告损失3.429亿元及相应利息;被告二湘财证券对被告一中诚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两被告承担两起案件诉讼费用、保全担保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案由变化,意味着云南信托对湘财证券的追责,已由机构之间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变为对原告权益的直接侵害责任。

  此外,云南信托对湘财证券的诉求也从要求对中诚公司负担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变成了“连带责任”,责任诉求加重。

  从此前的财务数据来看,湘财证券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2.43亿元,同比减少0.26%。对此,湘财股份在年报中表示,主要是“湘财证券56%的赔偿责任以及案件诉讼费金额计提预计负债2.33亿元,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这意味着即便判决尚未生效,计提已对当期业绩造成实质性冲击。

  而这次公告中,湘财股份同样表示“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据湘财股份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4亿元至5.5亿元,同比增长266.41%~403.81%;扣非净利润预计3.5亿元至4.5亿元,同比增长54%~97.99%。

  其中,湘财证券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母公司)19.55亿元,同比增长28.8%,实现净利润5.53亿元,同比增长157%。

  如果这次重审,法院最终支持云南信托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或将对湘财证券的财务造成比此前计提规模更大程度的冲击。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进入重审一审程序,目前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