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 *** 的立方数科(300344)投资者索赔再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此前已多次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5年11月28日,立方数科公告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 *** 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立方数科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2,002.31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2年4月25日到2025年4月29日之间买入立方数科股票,并且在2025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立方数科 *** 入口)
除了立方数科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法院立案,2026年1月28日,许峰律师 *** 的中装建设(002822)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许峰律师提示,中装建设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案例,律师团队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4月19日,中装建设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装建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装建设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照自营项目进行核算,导致少记成本、虚增利润。2017年至2021年,中装建设虚增利润金额分别为1,833.44万元、1,292.45万元、4,398.64万元、1,302.19万元、1,610.39万元,分别占中装建设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6%、5.26%、14.74%、3.91%、8.88%,导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中装建设2019年3月22日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2020年9月1日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发行文件,2021年4月14日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财务数据。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16日到2023年12月16日之间买入中装建设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中装建设 *** 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 *** 。十几年来已 *** 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 *** 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